根據《丹鳳縣2024年教師資源配置方案》和《丹鳳縣農村學校教師進城任教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為城區部分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遴選學科缺員教師,特此公告。
一、遴選范圍
城區學校、幼兒園之外的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教師。
二、遴選崗位及人數
城區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遴選學科缺員教師94名,具體遴選校園和人數為:
縣初級中學20名(語文5名;數學3名;英語3名;政治、物理各2名;歷史、地理、生物、化學、體育各1名);
思源實驗學校5名(文理學科);
第一小學15名,第二小學5名,第三小學20名,第五小學10名,第六小學10名,第一幼兒園2名,第三幼兒園2名,第四幼兒園2名,第九幼兒園3名。
小學、幼兒園遴選崗位由各校園依據本單位學科教師實際缺員情況自行確定,遴選前報縣教體局。
三、遴選條件
1.關愛學生,身心健康,教學基本功扎實,理念先進,課堂高效,教學質量高,社會評價好。
2.具備在本縣農村學校相應的任教年限要求和經歷(即特崗教師基層服務期滿6年、事業招考服務期滿5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備各學段相應的學歷層次及任職資格,任職資格與所報學科相同或相近(學科以教師資格證學科或任職資格證專業為準)。
4.除教師資格不符合要求之外的人員原則上不得由高學段向低學段流動(九年制學校教師按教師資格證對應學段參加遴選)。
5.近三年師德師風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本人遴選到城區后同意高職低聘。
四、遴選程序
1.發布公告(8月19日)
由丹鳳縣農村教師進城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媒體平臺發布遴選公告,各遴選學校及幼兒園按此公告執行。
2.報名與資格審查(8月20-21日)
凡參加遴選者,本人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8:00至21日下午17:00到遴選校園報名。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任職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由各遴選校園對照遴選報名條件和報名者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及材料進行資格審查,21日下午18:00前將審查合格者報縣教體局復審后,由各校園通知其按時參加遴選考試。
對已在城區內學校交流的人員,符合調動年限的,須報名參加城區學校遴選考試,考試合格人員予以優先聘用。
參加遴選者僅限于城區學校、幼兒園之外的全縣范圍內在編在崗教師,任校(園)領導的不得報名參加遴選。
3.遴選考試(8月22日)
上午 9:00-11:00筆試
下午 14:00開始面試
遴選考試由各遴選校園按規定時間具體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講課的方式進行,相關事宜由各遴選校園通知到通過資審的應聘人員,遴選考試由縣遴選領導小組派員全程監督,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4.公布成績及聘用(8月22日)
各遴選校園于8月22日18時前將遴選考試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在校內予以公布,上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由縣教體局黨組會研究發文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它事項
1.為確保城鄉教師均衡配置,凡本次涉及到的遴選校園進人總數不得突破以上確定的招聘人數。
2.各校園應嚴格報名條件,從嚴資格審查,規范遴選程序,確保遴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3.擔任遴選工作的人員要自覺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和回避制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徇私舞弊。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將從嚴從快頂格處理。
4.對提供虛假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或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報名人員,一經查實,終止相關資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應處理。
5.本次遴選工作由縣紀委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組派員全程監督,受理舉報、申訴事宜,查處相關違規違紀問題。
聯系人:朱含銀 賈衛國
咨詢電話:0914-3386836 監督電話:0914-3386834
丹鳳縣農村教師進城遴選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4年8月19日